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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企业研究资助计划
何谓小型企业研究资助计划?
- 小型企业研究资助计划是一项科技创业计划,目的是向尚未获创业资金投资的科技创业者和小型企业提供资助,以助其进行研究及发展工作, 从而开拓业务和确立市场需求。
- 每个获批资助项目,最高资助额为港币400万元,而有关款额会以一元对一元的等额出资方式批出。若项目能够吸引投资或获取收益,政府会向该公司收回有关资助款额。
- 获资助的项目须于两年内完成。
- 获资助的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将由获款公司拥有。
- 本计划全年接受申请。一般情况下,秘书处收妥申请的全部资料后,会在两个月内通知申请公司有关的结果。
- 获款公司可透过实习研究员计划聘请实习研究员,以协助进行其已获资助的研究发展项目。每个获小型企业研究资助计划资助的项目均可申请聘用最多两个实习研究员。
谁有资格提出申请?
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便可提出申请﹕
- 根据《公司条例》(第32章)在本港注册成立;
- 在香港的员工人数少于100人;
- 并非大型公司(1)或大型公司的附属公司或主要由大型公司拥有/控制;
- 处于未获创业投资的阶段;以及
- 与香港有重大联系,即大部分的研究、设计、开发及管理工作均在香港进行。
评审准则为何?
申请项目将呈交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考虑,一般而言,评审小组会考虑以下因素:
- 项目是否具有创新及科技成分;
- 项目的商业发展机会;及
- 项目小组是否具有足够的能力及肯对项目付出承担。
如何申请资助?
如欲获取申请表格,请浏览申请表格网页。该网页会要求你的机构及有关人员登记成为创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统的注册机构及注册用户。注册用户负责透过创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统提交填妥的申请表格。
计划有没有截止申请日期?
全年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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