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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及科技支援计划 - 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
何谓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
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的目的是加强香港与广东省之间的科研合作。获本计划资助的项目均须具备粤港合作这个元素(例如由广东/深圳和香港两地的研究机构和企业合作)。
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设有三个可供申请的项目类别:
- 甲类- 由港方单独负责征求、评审和资助的项目,当中细分为:-
- 甲(一)类 – 由研发中心负责征求、评审和监察的项目;以及
- 甲(二)类 – 由创新科技署负责征求、评审和监察的项目。
- 乙类 – 由广东/深圳单独负责征求、评审和资助的项目。
- 丙类 – 由粤港双方联合征求、评审和资助的项目,当中细分为:-
- 丙(一)类 – 粤港联合资助项目;以及
- 丙(二)类 – 深港联合资助项目。
申请表格及指南
申请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16日(星期五)
提交申请
甲(二)类及丙类的项目须以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提交创新及科技基金秘书处(创新及科技支援计划组):
- 一式三份(一份正本加两份副本)的硬复本形式,亲身送交或邮寄。另请提供电子副本(宜用MS Word 2003或以上版本);或
- (b) 透过创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统提交。
详情请参阅申请表格填写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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