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券
目标
「科技券」于2016年11月推出,旨在支援本地企业/机构使用科技服务和方案,以提高生产力或将业务流程升级转型。
申请资格
申请科技券资助的本地企业/机构,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i) 根据《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记;或
(a)(ii) 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或
(a)(iii) 根据有关条例在香港成立的法定机构;
及
(b) 并非本港上市公司,亦并非政府资助机构3或任何政府资助机构3的附属公司;
及
(c) 及在提交申请时在本港有实质业务运作,而该业务须与申请项目相关。
计划特点
- 以3(政府):1(企业/机构)配对模式为项目提供资助。
- 每家企业/机构累计资助上限:60万港元。
- 每家企业/机构最多可获批6个项目。
申请
「科技券」全年接受申请。企业/机构应先透过科技券计划管理系统登记为用户,然后透过系统提交申请书。申请者如在上述系统提交申请时遇到困难而需要协助,可联络创新科技署。提交前请先阅读下列文件。
- 简介单张(繁体版)
- 科技券简报(繁体版)
- 申请指南(繁体版)
- 申请所须文件清单(繁体版)
- 已填妥的申请表格样本(繁体版) (香港生产力促进局「中小企资援组」填Form好帮手免费咨询服务)
- 申请所须文件样本
- 诚信及不合谋报价/投标确认书范本(繁体版)
- 于申请获批前开展项目的声明及承诺(繁体版)
- 已填妥的最终报告样本(繁体版)
- 项目完成后评估报告(繁体版)
- 服务承诺
评审
创新科技署收到申请书后,会查核其资格及作初步评估。如有需要,创新科技署会要求申请者作出澄清或提交补充资料。合资格的申请将由科技券计划委员会予以考虑,不合资格的则会退回给申请者。获委员会支持的申请,将提交予创新科技署署长审批拨款。
常见问题
你只能在同一时间提交一份科技券申请。申请者完成较早前获批的项目及提交项目最终报告后,方可提交新申请。
科技券向使用科技服务和方案的项目提供资助,以助申请者提高生产力或将业务流程升级转型。科技券涵盖的典型科技服务及/或方案列表载于《申请指南》的附件二。申请者可提出其他能达到科技券目标的科技服务及方案。我们会按个别情况考虑有关申请。申请者运用项目成果的方式,应对其在香港的业务运作有直接影响。
其他
- 已核准科技券项目列表
- 已核准科技券项目选用的服务提供者列表(繁体版)
- 成功申请者个案分享
- 科技券简介影片重温
- 2020年8月26日 - 「中小企资援组:资助基金推广全面观 2020 」
(影片版权由香港生产力促进局持有)
- 2020年8月26日 - 「中小企资援组:资助基金推广全面观 2020 」
- 更多常见问题:
查询
创新科技署
- 电话:(852) 3523 1170
- 传真:(852) 3523 1189
- 电邮:tvp-enquiry@itc.gov.hk
地址
香港九龙观塘海滨道135号
宏基资本大厦十楼
科技券计划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