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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何谓创新及科技基金?
- 创新及科技基金是由政府成立的基金,主要资助有助香港产业开发创新意念和提升科技水平的应用研究发展项目。负责推行项目的机构一般是大学、产业支援组织、工商协会,以及私营公司。
- 以下是创新及科技基金下的计划 -
- 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是创新及科技支援计划下的其中一个计划。该计划每年接受一次项目的申请。
- 申请手续为何?
- 申请机构可否向创新及科技基金下的同一个计划同时间提交多于一份的申请书?
- 我们并无限制申请机构在同一段时间可提交的申请书数目。
- 获基金资助的机会有多大?
- 我们并不能就此提出一个概括性的答案。任何具有相当水平而又符合相关拨款准则的申请,均会获得拨款资助。过去整体的成功率约为百分之三十。
- 拨款准则为何?
- 在创新及科技基金下,每个资助计划有其特定的评审准则。欲知评核准则的详情,请按下列连结
- 何谓平台研究项目?基金会拨出多少资助金额?
- 在创新及科技基金下,平台研究项目是让业界或业界内多数人士受惠的项目,并非为由一家公司受惠。申请机构为研发中心或指定本地公营科研机构。
- 基金的资助上限为项目总成本百分之九十,申请机构须取产业赞助以支付余下不少于百分之十的金额。
- 何谓合作研究项目?基金会拨出多少资助金额?
- 在创新及科技基金下,合作研究项目由创新及科技基金提供不超过项目总成本的百分之五十。而有关公司作为业界伙伴申请机构须投入不少于百分之五十的金额。申请机构为研发中心或指定本地公营科研机构以及私营公司作为伙伴申请机构。
- 本港以外的大学或研究机关是否符合申请创新及科技基金的资格?
- 有哪些研发中心或指定本地科研机构?
- 私营公司可申请第三层拨款,小型企业研究资助计划及一般支援计划吗?
- 可以。申请机构必须是根据《公司条例》于本港注册成立的公司,并与香港有重大联系。
- 所谓与香港有重大联系,即表示该公司相当部分的研究、设计、开发、生产、管理或一般商业活动,都是在本港进行。
- 在《社团条例》(第151章)下注册的组织,是否符合申请创新及科技基金的资格?
- 本人曾向其他政府拨款机关申请资助遭拒,我还可以就同一项目向创新及科技基金申请资助吗?
- 政府所成立的资助计划,其目标和申领准则各有不同。遭其他计划拒绝的项目,创新及科技基金不一定会同样拒绝资助。所有项目均会按照个别资助计划所厘定的评核准则获得评审。
- 不过,申请机构必须在申请书中,透露有关项目曾否或同时向其他地方申请拨款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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