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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 - 粵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
何謂粵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
粵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的目的是加強香港與廣東省之間的科研合作。獲本計劃資助的項目均須具備粵港合作這個元素(例如由廣東/深圳和香港兩地的研究機構和企業合作)。
粵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設有三個可供申請的項目類別:
- 甲類- 由港方單獨負責徵求、評審和資助的項目,當中細分為:-
- 甲(一)類 – 由研發中心負責徵求、評審和監察的項目;以及
- 甲(二)類 – 由創新科技署負責徵求、評審和監察的項目。
- 乙類 – 由廣東/深圳單獨負責徵求、評審和資助的項目。
- 丙類 – 由粵港雙方聯合徵求、評審和資助的項目,當中細分為:-
- 丙(一)類 – 粵港聯合資助項目;以及
- 丙(二)類 – 深港聯合資助項目。
申請表格及指南
申請截止日期為2011年9月16日(星期五)
提交申請
甲(二)類及丙類的項目須以以下其中一種方式提交創新及科技基金秘書處(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組):
- 一式三份(一份正本加兩份副本)的硬複本形式,親身送交或郵寄。另請提供電子副本(宜用MS Word 2003或以上版本);或
- (b) 透過創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統提交。
詳情請參閱申請表格填寫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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