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品牌形象
英文版 網頁指南 聯絡我們
一般支援計劃
(有關詳情,請參閱《 創新及科技基金指南 》第二冊 - 一般支援計劃 (二零零七年十月版) (PDF格式) (繁體版)。)


何謂一般支援計劃﹖

一般支援計劃旨在支援有助培養創新科技風氣的項目,以及有助提升本港產業和推動其未來發展的項目。一般支援計劃下有兩個子計劃。專利申請資助計劃以撥款形式,協助本地公司和個人為其發明作專利申請。實習研究員計劃則資助大學聘請實習研究員,以協助進行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大學與產業合作計劃下的合作研究等額補助金計劃資助的獲款項目。


我的機構有沒有資格提出申請﹖

凡大學、產業支援組織、工商協會、專業團體及研究機關,不論是在本地註冊成立或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規成立的公司或機構,均可提出申請。申請機構必須是根據《公司條例》(第32章)於本港註冊成立的公司,並與香港有重大聯繫,或是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其他條例註冊成立的法團。


哪類項目有較大機會獲得資助﹖

有關研究、調查、會議、展覽會、研討會、推廣或培訓計劃的申請均有機會獲得資助。一般支援計劃不會資助技術/產品開發的項目,這些項目應向創新及科技基金下的其他資助計劃申請資助。一般支援計劃下設有專利申請資助計劃,鼓勵本港公司和個別發明人藉?專利註冊,發展本身的知識作品。所有一般支援計劃的申請項目均會根據一個既定的評審機制進行評審,該機制下設有評審委員會。如項目能夠大大促進產業創新和提升科技水平,以及能夠證明獲相關產業大力支持 (例如: 得到大量現金贊助及/或項目成果的目標用戶贊助) 的申請,將會獲優先考慮。所有少於兩名贊助者的項目申請,亦可能獲得考慮,但不會得到優先考慮。


我的機構可否擁有項目成果的知識產權﹖

所有由項目產生的知識產權均會由獲款機構單獨擁有。獲款機構須透過工作坊、研討會及刊物等方式,向本地公司公開項目成果。整體原則是讓所有有興趣的本地公司均有同等機會並以同等條款獲取項目成果。贊助機構可優先使用項目成果。


計劃會以什麼方式提供資助﹖

資助一般會以無償資助金的形式撥出(資助額最高為核准項目成本總額的90%)。所有基金的撥款會向核准項目分期發放。基金的撥款可用作支付專為推行項目所支付的職員薪金、機器設備及其他直接成本。若申請項目涉及經常開支,申請機構須證明只在特定期限內才須支付該等費用,或有關項目完成後會達到自負盈虧的目的。所有申請項目一般須獲得超過一間與申請機構並無擁有權或管理關係的私營機構贊助。有關贊助可以是現金,也可以是實物。贊助總額一般不得少於項目成本總額的10%。


我的機構應怎樣提交申請﹖

如欲獲取申請表格,請瀏覽申請表格網頁。該網頁會要求你的機構及有關人員先後登記成為 創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統的註冊機構及註冊用戶。註冊用戶負責透過 創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統提交填妥的申請表格。


計劃有沒有截止申請日期?

計劃全年接受申請。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七日或以前遞交的申請預計將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由一般支援計劃評審委員會作出評審。


以上的指南是以PDF格式製成。 閣下必須下載及安裝免費的Adobe Acrobat Reader 4.0版本或以上來閱讀。


2002 重要告示 修訂日期: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