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人才库 (适用于获「新型工业加速计划」资助的公司)

目标
研究人才库(适用于获「新型工业加速计划」资助的公司)(下称「新型工业加速计划研究人才库」)提供资助予相关「新型工业加速计划」下的公司,以聘用(i)研究人才进行研发工作及/或(ii)设立或营运「新型工业加速计划」下的智能生产设施所需的技术人员。
申请资格
申请公司
在「新型工业加速计划」下获批项目的公司。
研究人才
- 须为香港永久性居民或获准在「新型工业加速计划研究人才库」聘用期内在香港合法工作的人士;以及
- 须持有由本地大学颁授,或由本地大学与非本地大学联合颁授,或由具特别认受性的非本地院校6颁授的科学、科技、工程和数学(STEM)相关学科的学士学位(包括衔接学士学位 )、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技术人员
- 须为香港永久性居民或获准在「新型工业加速计划研究人才库」聘用期内在香港合法工作的人士;以及
- 须持有相关范畴(即生命健康科技、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以及先进制造与新能源科技)的高级文凭/高级证书(香港资历架构第四级)或以上学历,或获认可的工程或科技学科的同等学历,并具备最少四年在相关智能生产设施的工作经验。不符合上述的学历要求,但在特定范畴上具备良好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有关经验和成就的技术人员,可按个别情况予以考虑,惟必须提供充分理据及相关证明文件。
计划特点
- 每名研究人才/技术人员在「研究人才库」下的聘用期一般最长为36个月。
- 每间公司可同时聘用最多四名研究人才,每名持有学士学位研究人才的每月最高薪酬津贴额为20,000港元;持有硕士学位研究人才的每月最高薪酬津贴额为23,000港元;至于持有博士学位研究人才的每月最高薪酬津贴额则为35,000港元。具博士学位的该等研究人才,会获提供额外每月10,000港元的生活津贴。
- 申请公司亦可按以下所述,以1 (政府): 1 (公司)的配对形式额外聘用研究人才,政府最多支付上述每月津贴上限的一半。申请公司更可使用以下最多10个名额聘用技术人员以设立或营运智能生产设施,每月最高薪酬津贴额为10,000港元。
| 「加速计划」项目的获批总开支 | 以配对形式聘用的研究人才/技术人员的人数 |
|---|---|
| 由1.5亿港元至不多于2亿港元 | 10 (其中最多10名为技术人员) |
| 由2亿港元至不多于3亿港元 | 18 (其中最多10名为技术人员) |
| 3亿港元或以上 | 36 (其中最多10名为技术人员) |
申请
「新型工业加速计划研究人才库」全年接受申请。申请须经创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统提交。请在提交申请前细阅「新型工业加速计划研究人才库」申请指南。
常见问题
申请公司须确保研究人才/技术人员的甄选过程公开公平,并对所有应征者一视同仁。为避免利益冲突,在甄选研究人才/技术人员时,申请公司所聘用的研究人才/技术人员不得为申请公司的东主、合伙人、股东、管理层或其亲属。申请公司或获申请公司授权处理甄选过程的任何人士/员工,或在任何方面涉及甄选过程的任何人士/员工,须声明他们没有任何实际或潜在利益冲突,否则不得参与甄选过程。
可以。任何符合「新型工业加速计划研究人才库」要求的非本地人才,包括按「科技人才入境计划」输入的研究人才,均可受惠于「新型工业加速计划研究人才库」。申请公司须遵守与雇用研究人才/技术人员有关的法规,包括非本地人才/技术人员的相关入境/签证要求。
不可以。参与「研究人才库」的研究人才/技术人员须获申请公司以全职方式聘用。
不可以。每月津贴须全数用以支付研究人才/技术人员实际收取的一笔过月薪,申请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扣起全部或部分每月津贴。本计划不会额外支付其他津贴、间接费用或附带福利等。
为确保公平,申请公司需确保已为所申请的研究人才/技术人员职位完成公开的甄选。申请公司需提交有关职位的招聘广告副本作为证明文件。计划并不限制现职员工申请有关研究人才/技术人员职位。
查询
- 电话:(852)3543 5904
- 传真:(852)3543 5908
- 电邮:nias@itc.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