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人才庫
(適用於創新及科技基金資助項目的機構/公司)


研究人才庫

目標

「創新及科技基金研究人才庫」於2020年7月推出,旨在提供資助予獲「創新及科技基金」(基金)資助進行研究及發展(研發)項目 的機構/公司,以聘用研究人才進行研發工作。「創新及科技基金研究人才庫」整合了較早前推出適用於基金資助研發項目的機構/公司的「研究員計劃」和「博士專才庫」。

申請資格

申請機構/公司

所有進行基金資助研發項目的機構/公司11

研究人才

計劃特點

申請

「創新及科技基金研究人才庫」全年接受申請。申請可經創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統提交。請在提交申請前細閱「創新及科技基金研究人才庫」申請指南

立即申請

常見問題

展開摺疊

申請機構/公司須確保研究人才的甄選過程公開公平,並對所有應徵者一視同仁。為避免利益衝突,在甄選研究人才時,申請機構/公司所聘用的研究人才不得為申請機構/公司的東主、合夥人、股東、管理層或其親屬。申請機構/公司或獲申請公司授權處理甄選過程的任何人士/員工,或在任何方面涉及甄選過程的任何人士/員工,應聲明他們沒有任何實際或潛在利益衝突,否則不應參與甄選過程。

可以。任何符合「創新及科技基金研究人才庫」要求的非本地人才,包括按「科技人才入境計劃」輸入的研究人才,均可受惠於「創新及科技基金研究人才庫」。合資格參與計劃的研究人才須持有由本地大學頒授、或由本地大學與非本地大學聯合頒授或具特別認受性的非本地院校頒授的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獲頒授的學位須為科學、科技、工程和數學(「STEM」)相關的學科。

不可以。參與「創新及科技基金研究人才庫」的研究人才須獲全職聘用。申請機構/公司須遵守與僱用研究人才有關的法規,包括非本地人才的相關入境/簽證要求。

不可以。每月津貼須全數用以支付研究人才實際收取的一筆過月薪,申請機構/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扣起全部或部分每月津貼。本計劃不會額外支付其他津貼、間接費用或附帶福利等。有關研究人才的費用和開支將為基金資助研發項目預算的額外支出,並應包括在基金資助研發項目的帳目內,以作會計及審核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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