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人才庫 (適用於獲「新型工業加速計劃」資助的公司)


研究人才庫 (適用於獲「新型工業加速計劃」資助的公司)

目標

研究人才庫(適用於獲「新型工業加速計劃」資助的公司)(下稱「新型工業加速計劃研究人才庫」)於2024年9月推出,提供資助予「新型工業加速計劃」下的公司,以聘用研究人才進行研發工作。

申請資格

申請公司

在「新型工業加速計劃」下獲批項目的公司。

研究人才

計劃特點

申請

「新型工業加速計劃研究人才庫」全年接受申請。申請須經創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統提交。請在提交申請前細閱「新型工業加速計劃研究人才庫」申請指南

常見問題

展開摺疊

申請公司須確保研究人才的甄選過程公開公平,並對所有應徵者一視同仁。為避免利益衝突,在甄選研究人才時,申請公司所聘用的研究人才不得為申請公司的東主、合夥人、股東、管理層或其親屬。申請公司或獲申請公司授權處理甄選過程的任何人士/員工,或在任何方面涉及甄選過程的任何人士/員工,須聲明他們沒有任何實際或潛在利益衝突,否則不得參與甄選過程。

可以。任何符合「研究人才庫」要求的非本地人才,包括按「科技人才入境計劃」輸入的研究人才,均可受惠於「研究人才庫」。合資格參與計劃的研究人才須持有由本地大學頒授、或由本地大學與非本地大學聯合頒授、或由具特別認受性的非本地院校頒授的科學、科技、工程和數學(STEM)相關學科的學士學位(包括銜接學士學位)、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申請公司須遵守與僱用研究人才有關的法規,包括非本地人才的相關入境/簽證要求。

不可以。參與「研究人才庫」的研究人才須獲申請公司全職聘用進行研發工作。

不可以。每月津貼須全數用以支付研究人才實際收取的一筆過月薪,申請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扣起全部或部分每月津貼。本計劃不會額外支付其他津貼、間接費用或附帶福利等。

為確保公平,申請公司需確保已為所申請的研究人才職位完成公開的甄選。申請公司需提交有關職位的招聘廣告副本作為證明文件。計劃並不限制現職員工申請有關研究人才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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