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科技研究支援計劃


前沿科技研究支援計劃

目標

「前沿科技研究支援計劃」於2025年9月推出,以配對形式支援八所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大學,吸引國際頂尖研究人員來港,以及購置設備進行前沿科技領域的基礎研究項目,旨在提升香港的科研容量、推動教育科技人才一體化以及對接國家的前沿科技戰略部署。

申請資格

計劃特點

申請

計劃已於2025年11月25日截止接受申請。創新科技署預計完成審批後,於2026年上半年公布申請結果。視乎計劃的反應及撥款情況,創新科技署會按需要接受多於一輪的申請。

評審

大學提交的申請將由評審委員會進行審查,該委員會成員包括學者,以及政府和/或社會各界的代表。計劃的評審準則包括項目的人才元素、創科內容與研究主題、團隊的技術及管理能力、預算開支的合理性及對創科界別以至整體社會的綜合效益。

常見問題

展開摺疊

「前沿科技研究支援計劃」旨在支援前沿科技基礎研究合作,以開拓科技領域邊界及促進原創性研究,故我們鼓勵院校申請涵蓋多於一個前沿科技領域。但是,為了讓院校在籌備項目時更具彈性,「計劃」不會強制要求院校的申請必須為跨領域項目。

我們鼓勵跨院校及科研機構間的科研合作。院校可邀請内地及海外院校提交共同申請。共同提交的申請必須由一所教資會資助大學作為主要申請機構。

申請機構應自行安排或物色合適場地設立研究設施,並須在提交申請時提供具體資料,證明已覓得擬設立研究設施的空間或處所。考慮到計劃為一次性及政府非恆常承擔,以及為了確保研究設施的可持續性,「前沿科技研究支援計劃」不會提供任何作資本/建築成本、租金用途的資助。

國際人才須為截止申請日期前10年內於海外的院校、公私營研究機構或私人企業的研究分支工作三年或以上的研究人員。為把握時機支持院校吸引國際高端研究人才來港,「前沿科技研究支援計劃」接納院校就在「計劃」截止申請日期前六個月內委聘的人才提交申請。但是,「前沿科技研究支援計劃」只會支持項目進行期間的開支。

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