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中心指–
指定本地公营科研机构指本地大学(包括所有受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院校)、根据《专上学院条例》(第320章)注册的自资本地学位颁授院校、香港生产力促进局、职业训练局、制衣业训练局及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
政府资助机构指接受政府经常资助的机构。有关资助用作支付这些机构为公众提供服务的运作开支。经常资助可能占有关机构收入的很大部分,或仅属小额的供款╱赞助,在有关机构的总收入中占一个很小的比例。
就伙伴项目而言,指定本地公营科研机构包括:
「毕业生租户」指从培育计划毕业后成为科技园公司或数码港租户的公司。
指在最新版本的世界大学排名榜(即「Quacquarelli Symonds世界大学排名榜」(QS)、「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伦敦时报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榜」(THE)或「美国新闻与世界报导全球最佳大学排名」(USNWR))中,就相关科目而言位列前100名的院校。
属于汽车科技研发中心的项目,会由该中心负责征求,然后交由创新科技署处理,并由创新及科技基金研究项目评审委员会作出评审,最后由该中心负责监察。
六所大学为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及香港大学。
截止申请日期指大学须把推荐的申请转交予创新科技署的指定日期。该日期一般为每年的二月。
三年期应由初创企业获批计划资助的第一年开始连续计算。举例说,如企业在2017-18年度(第一年)首次获批资助,但在2019-20年度(第三年)才申请接续的资助,则该初创企业并不符合资格在2020-21年度(第四年)申请进一步资助
获基金资助的研发项目包括「创新及科技支持计划」(ITSP)、「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TCFS)、「内地与香港联合资助计划」(MHKJFS)、「伙伴研究计划」(PRP)、「大学与产业合作计划」(UICP)下的「合作研究等额补助金计划」(UIM)、「企业支持计划」(ESS)、「院校中游研发计划」(MRP),以及创新香港研发平台(InnoHK)的研发中心及实验室所进行的研发项目。
政府资助机构指经常接受任何政府拨款的机构。有关拨款用作支付机构为公众提供服务的运作开支。经常拨款可能占有关机构收入的很大部分,或仅属小额的供款/赞助,在有关机构的总收入中占一个很小的比例。
系统支持的资助计划包括:
14. STEM指科学、科技、工程和数学学科。
15. 根据教育局的分类,持有以下证件的人士均视为本地学生︰
15A. 实习学生及参与「计划」的雇主在履行实习工作或进行相关活动时必须全面遵守有关司法管辖区的法律、规例和附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16. 香港雇主亦须遵守《最低工资条例》(第608章)的有关规定,详情参阅劳工署网页。
17. 非本地生在「计划」下只可参加本地实习工作。
18. 政府资助机构指经常接受政府拨款的机构。有关拨款用作支付这些机构为公众提供服务的运作开支。经常拨款可能占有关机构收入的很大部分,或仅属小额的供款/赞助,在有关机构的总收入中占一个很小的比例。
19. 就计算「计划」的津贴而言,每月有30日。
私人投资应来自独立第三方,包括风险投资基金、天使基金、私人企业或个人,并以注入现金的方式换取初创企业的股权。
「延伸计划」推行第一年(即2023-24年度)的指定投资配对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其后的指定投资配对期为资助期前的一个政府财政年度。举例说,若初创企业希望在2024-25年度获得「延伸计划」的资助,计算获得私人投资金额的指定投资配对期为2023-24年度(即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三年期应由初创企业获批「原有计划」或「延伸计划」资助的第一年开始连续计算。举例说,如企业在2023-24年度(第一年)首次获批资助,但在2025-26年度(第三年)才申请接续的资助,则该初创企业并不符合资格在2026-27年度(第四年)申请进一步资助。
涵盖多个工程科技范畴,包括淨零发电、节能减排、绿色建筑、绿色交通和碳审计活动。
研发生物药(如多肽、蛋白或抗体)及细胞治疗技术以调节免疫系统达到治疗人类疾病的目的,但并不包括药物靶点鑑定及药物筛选。
STEM指科学、科技、工程和数学学科。
参与「计划」的实习学生及雇主在履行实习工作或进行相关活动时必须全面遵守有关司法管辖区的法律、规例和附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参与「计划」的实习学生及雇主在履行实习工作或进行相关活动时必须全面遵守有关司法管辖区的法律、规例和附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如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政府可(包括要求参与机构)随时并即时撤销已核准的实习工作及已领取的相关津贴,暂缓发放津贴,禠夺有关学生及/或雇主参与「计划」的资格,以及要求有关学生及/或雇主向创科署退还任何已发还的款项:
根据教育局的分类,持有以下证件的人士均视为本地学生︰
就读参与大学本地校园的非本地学生,以及其他地区的大学(包括本地大学大湾区分校)的所有学生,只可参与「计划」下在香港本地的实习。
本地大学指香港可颁授学位的高等教育院校: https://www.edb.gov.hk/sc/edu-system/postsecondary/local-higher-edu/institutions/index.html
非本地大学需就STEM科目而言,于下列任何一个世界大学排名榜最新公布的排名中,位列前250名:
香港雇主亦须遵守《最低工资条例》(第608章)的有关规定,详情参阅劳工署网页。
就计算「计划」的津贴而言,每月有30日。
六所大学为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及香港大学。
截止申请日期指大学须把推荐的申请转交予创新科技署的指定日期。该日期一般为每年的一月中旬。
私人投资应来自独立第三方,包括风险投资基金、天使基金、私人企业或个人,并以注入现金的方式换取初创企业的股权。
指定投资配对期为资助期前的一个政府财政年度。举例说,若初创企业希望在2025-26年度获得「延伸计划」的资助,计算获得私人投资金额的指定投资配对期为2024-25年度(即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三年期应由初创企业获批「原有计划」或「延伸计划」资助的第一年开始连续计算。举例说,如企业在2024-25年度(第一年)首次获批资助,但在2026-27年度(第三年)才申请接续的资助,则该初创企业并不符合资格在2027-28年度(第四年)申请进一步资助。